我院被命名为省级第一批“无烟党政机关”
近日,甘肃省省直爱卫会下发了《关于命名省级第一批无烟党政机关的通知》(甘卫爱卫函〔2021〕475号),我院被确定为省级第一批“无烟党政机关”。这是我院继成功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之后获得的又一荣誉,这是院党委正确领导、全职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,进一步向社会展现了我院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形象。
近年来,我院高度重视无烟单位创建工作,根据《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》(甘卫爱卫函〔2020〕513号)等文件要求,将控烟工作纳入到我院的工作计划,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,制定了一系列控烟管理规定。建立了三级控烟监督巡查制度,先后对全院职工的吸烟情况进行了摸排,每个部门抽调2名同志分别担任控烟监督员和控烟巡查员,定期督查控烟执行情况。自创建控烟党政机关以来,共发放控烟宣传资料3种300余册,与干部职工签订《控烟倡议书》140余份,设立吸烟区2处,制作控烟宣传横幅、条幅8条,粘贴禁烟标识近400余处,多渠道、多方位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,控烟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,努力营造出无烟、绿色、健康、环保的工作生活环境。(吴燕芳撰稿/杨永志审核)
分享到:
账号+密码登录
手机+密码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